搭巴士要戴安全帶之 「賽後檢討 – 我嘅睇法係乜」

首先,有啲人總會認為係馬後炮,但有啲嘢叫 「底牌係唔可以貿然打開」,尤其是香港嘅網絡文化習性之一叫做 「斷章取義」,加諸於肯定某方面有請網軍打手,絕對唔可以响 「戰事」 進行期間自揭底牌。到底我對於搭巴士戴安全帶嘅睇法係乜?要先由 「安裝安全帶」 講起。

响整場 「戰事」 進行期間,其中一條由網軍祭出嘅戰線,就係借林卓廷响 2018年立法會動議 「巴士安裝安全帶」 通過,砌生豬肉指佢係罪魁禍首。我就响 FB 出 post 並隨後轉移至個人評論網站 「拆彈」 ,文章入面提到我並不反對全部巴士安裝,原因係 「香港嘅巴士公司派車無話好似外國咁,分好晒市區流水線 vs 長途公路線有唔同種類嘅車」。

何謂車種分類?簡單嘅例子就响台北市,市區線例如有唔少香港人搭過嘅 307 (松山區撫遠街 – 新北板橋) ,長途公路線例如 967 (台北市府轉運站 – 新北林口)。前者用嘅車係低地台、有企位,後者係高地台全座位,強制於高速公路要戴安全帶。

台北307 巴士
台北 「線王」 307 巴士。採用嘅車款為低地台,設有企位區
三重客運967
台北公車
台北 967 號線巴士,往來台北市府轉運站 – 新北市林口。會行駛 「國 1」 高速公路。採用嘅車款為全座位,並在高速公路上強制乘客配戴安全帶

或是網上有人提過深圳市內嘅公交線 vs 往來深圳至中山嘅 「深中快線」,只有會行駛高速公路嘅 「深中快線」 嘅巴士有裝安全帶並乘客必須配戴。

但其實响大約40年前,九巴開始購入 11m 三軸巴士,即車隊編號 S3 字頭嘅車款 (如下圖 《車主》 雜誌),係有分開路線用途 ─ 車窗淺綠色 = 下層企位為主,用於市區線 (e.g. 1, 1A, 2, 6, 7) vs 車窗淺啡色 = 下層裝滿座椅,用於長途線 (e.g. 59M, 60M, 60X, 68M, 81)。只不過冷氣化之後,因為冷氣機組嘅設計關係,難以再咁樣分。至於之後嘅新款機組以至低地台巴士出現,其實可以採取類似做法但九巴無再咁做,原因日後另文說明,總之 「唔可以話係好嘢」。

九巴 11m 三軸巴士 
Leyland Olympian
Dennis Dragon
MCW Metrobus
車主雜誌
1990年 (如果無記錯) 嘅 《車主》 雜誌介紹當時 「新車落地」 不久嘅 11m 三軸巴士。
淺啡色車窗規格為下層裝設較多座位 (約40座位)。另有 「前期款」 淺綠色車窗,下層設有企位區,座位較少,只有約30座位

全部裝咗安全帶,係咪等如啲網軍之後嘅新戰線所講 「裝咗就要用,唔好浪費公帑」,我嘅立場係 NO。第一個原因就係法例實施之後其中一啲主要响市區路段出現嘅亂像 ─ 坐幾個站之麻煩 + 窗口位出入。呢個就係上一篇文提到嘅 「應用技術元素」 嘅其中一項。

第二個原因就係企位。會導致 「上吉下爆」 係 「應用技術元素」 項目之一;變相助長企位增加安全風險,更是完全有違 「應用技術元素」 項目中的安全考慮。但呢兩點都係其次。最主要係响法律原則方面造成 「不公平待遇」。有讀過 LAW 嘅都知,若出現呢個情況嘅法例條文係唔應該訂立,或訂立後法院可以裁定失效。

係咪完全唔要配戴?我响網上一闡述嘅例子都只係高速公路要戴,雖然只係部份國家針對無企位嘅 「客車」 (Coach),又縱使又有唔少國家容許有企位嘅巴士行駛高速公路連安全帶都唔駛裝,但姑且當係一個參考理據。因此,唯一嘅考慮就係只係規定於高速公路上強制配戴。只不過去返 「不公平待遇」 於企位乘客嘅問題,引伸出嚟就係立法強制配戴仍會引起法律爭議。至於 「安全風險」 嘅考慮,確係只能話 「貴客自理」 while 宏觀層面係乘客可以選擇唔企。只不過 「安全風險」 嘅另一個考慮就係設法減低風險,座位乘客戴咗至少降低傷亡機率。

即係話,理論上可以規定响高速公路強制配戴安全帶,只不過因為企位乘客嘅 「不公平法律待遇」 及 「安全風險」 考慮,好難真係絕對強制。呢個其實係我一直無 「直咇腸」 講明立場嘅原因,事關响法律角度除非取消企位,否則係無辦法解決嘅問題。

只不過响近大半個月嘅 「爭拗」 裏面,我留意到 「只限高速公路強制配帶」 較為市民接受。可以話極其量只能循呢個方向尋求法律專業技術去探討如何訂立法例而已。但必須強調只係 「探討」,唔係必然要訂立同實施。即係話撇除夾硬嚟,根本要立法係有排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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