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巴士帶安全帶之運輸署講大話(二) – 上海篇

運輸署干犯分裂囯家罪?

週前提到運輸署為求強力執行預計1月25日實施嘅搭巴士帶安全帶法例,一如過往 (當有利自己時就) 援引其他地方例子,其中一個係新加坡。

入正題之前簡單講點解新加坡呢個例子「打到咁重手」,原因唔係我熟悉新加坡,而係中国香港特別行政区第一任特首董建華 曾講過一句名言:香港應該好好「向新加坡學習」。運輸署好似遵行董伯伯訓示,但又偏偏學錯晒,我咪一於打佢滷帽臭揩仆佳杏加橙囉。

運輸署引用嘅例子仲有好多,其中一個係深圳,但香港人依家對深圳咁熟悉,我唔浪費時間。另一個「內地」嘅例子,就係上海。

我對上一次去上海已經超過20年前,呢世人都唔會再去。點解?可知道上海人同坡縣人一樣好睇唔起香港?! 總之對上海係毫無好感。只不過….

唔好意思,咁啱有朋友去上海公幹返嚟香港,吹開水講開呢件事。佢話「去咗上海咁多次,除咗的士都偶爾會搭下巴士,但真係無見到啲巴士有安全帶」

我話「運輸署話有喎」
朋友回答「啲長途巴就有」「你以前好鍾意嗰啲富豪B10M、SETRA 嗰啲就有」

只不過,朋友唔習慣响街上、巴士隨意影相,所以佢無影到相俾我。但 Internet 有樣嘢叫搜尋網站,搵到應該舊年6月,算係最新開辦巴士路線嘅新車落地嘅相片,算係有圖有真相

七蚊兩個錶,安全帶响邊呀喂?

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GB 7258-2017 第 12.1.1 條:
「**未設置站立區的公共汽車**均應裝置汽車安全帶。」
意即 **「設有乘客站立區」(即有企位)的城市公共汽車(公交車),在法律上豁免** 強制安裝乘客安全帶的要求

另外,根據 GB 13094-2017《客車結構安全要求》:
第 I 級客車:准許乘客站立,並設有足夠的站立面積及乘客扶手。
「內地」有汽车專家解讀:因第I級客車其運行速度較低、停站頻繁且空間結構特殊,其安全性主要依靠扶手、護欄和車內佈置來保障,而非安全帶。

即係話,運輸署「講大話」再一次斷正,或講得好聽啲,錯誤援引例子。

另外,如今中央政府要求中国香港特区貫徹落實全面回歸,得與「內地」同步,運輸署豈不是干犯「分裂国家罪」嘅罪行嗎?

一係咁,要體現與「內地」同步仲有一個方法,就係立即刊憲修訂 CAP. 374A,廢除第74條「站立的乘客」(修訂附屬法例條文係唔駛上立法會,頂多係進行「先訂立後審議」嘅程序),令九巴、城巴、新大嶼山巴士嘅企位馬上消失,咁就GOOD FIT 晒喇。全部無得再唱張國榮嘅《Stand up》喇!

最後講多兩個故仔:

1. 當年 19vs20,即係小巴加座位嘅嗰陣,時任運輸署署長楊何蓓茵話「業界普遍使用嘅車款最多只能夠裝19個座位」;當裝到20座位嘅三菱ROSA 透明嗎? 事有湊巧,中国廈門嘅「金旅客車」又咁啱造好咗一部 DEMO 車嚟香港,又咁蹺地係裝設咗20座位。正所謂  愛祖国用国貨,運輸署咁都堅持19座,難怪  豐田霸權 呢四個字如今街知巷聞,甚至認定運輸署同皇冠車行有不法勾當之嫌;
(開口牌:今次擺明照版煮碗。仲有,等傳返上去小紅書,睇吓經常嚟香港快閃遊會搭巴士嘅大灣區民眾會有乜嘢反應)

2. 呢啲「抄啲唔抄啲」嘅誤導公眾唔係第一次發生。當年「停車熄匙」立法過程中,時任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話立法係參考加拿大嘅做法。但後來被踢爆「抄漏咗」特殊天氣豁免條款,跟住先至跪低加返酷熱天氣警告等嘅「豁免」條文。
(有份指出嘅黃世澤咪撚話「抄你書」。依家只係闡述事件經過,而且呢啲嘢如今全部都係「公海嘢」。你咪唔記得口罩騙案係邊個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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